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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“身边事” 警醒“身边人”

作者: 来源: 日期:2017-08-18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“原公司主要领导、个别部门负责人违法违纪的问题,归根结底是党纪党规意识淡薄,挖空心思动歪脑筋、耍小聪明,最后摔跟头是迟早的。”这是泸州兴泸居泰房地产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马培明在近期召开的“一案一整改”警示教育会上的发言片段。为做好监督执纪问责的后半篇文章,不让同样的问题在相同的岗位再次发生,泸州兴泸居泰房地产有限公司狠抓党风廉洁警示教育,开展“一案一整改”工作,旨在通过认真剖析案件发生原因,查找公司和个人在党风廉洁建设方面存在的短板,督促落实整改,避免前腐后继,二次跌倒现象发生。

“对待案件不仅要治标更要治本,一方面需要通过完善制度堵住漏洞,另一方面也要以身边案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。”泸州兴泸居泰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江涛介绍,少数同志对身边案例仍缺乏必要的认识,对于为什么会发案、原因在哪里、问题出在什么地方,缺少应有的反思。个别感觉良好的同志,甚至认为这是别人的事,违法违纪现象肯定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。通过召开“一案一整改”警示教育会,督促公司员工把自己摆进去,对照案情查摆问题,深刻剖析个人和制度原因,从而达到筑牢思想防线、堵住制度漏洞、实现警钟长鸣的整改目的。

同时,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一个重要抓手,中共泸州兴泸居泰房地产有限公司党支部高度重视“一案一整改”警示教育活动,公司领导和全体员工一起参与了警示教育会,听发言、指问题、提要求、促整改,实现“一岗双责”履行上提一级,责任落实上下联动,一以贯之。

这次‘一案一整改’活动,不仅是公司把握运用‘四种形态’、抓早抓小的一项重要载体,更是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的一次生动实践和有益尝试,对公司抓好党风廉洁建设,进一步压实责任、限期整改起到了示范作用,达到了抓早抓小、教育在先、警示在先、防范在先的整治目的。(刘炼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