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公用品购置及领用管理办法
第一条、总则
为加强公司办公用品申购、领用、发放管理,本着“节约成本,提高效率,规范流程,明确责任”的原则,倡导“健康优质、绿色环保、勤俭节约”的现代办公方式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、办公用品分类:
第一类:办公家具类。如各类办公桌、办公椅、会议椅、档案柜、沙发、茶几、电脑台、保险箱及室内非电器类较大型的办公陈设等。
第二类:办公设备类。如电脑、传真机、复印机、打印机、碎纸机、扫描仪、幻灯机、照相机、移动硬盘、电风扇、音响器材、电话机等。
第三类:消耗品类。如墨盒、硒鼓、碳粉、复印纸、插座、电源线、计算器、订书机、剪刀、裁纸刀、印台、U盘、铅笔、橡皮、胶水、胶带、单(双)面胶、图钉、回形针、笔记本、信封、便笺、抽杆夹、文件袋、文件夹、印油、资料盒、签字笔、笔芯、白板笔、萤光笔、修正液、订书针、尺子、长尾夹、卷笔刀、电池、复写纸、大头针、纸类印刷品等。
第四类:生活及待客用品。如:面巾纸、纸杯、茶叶等。
第三条、办公用品的购买审批
(一)采购原则
除重大办公设备、办公家具、办公室维修按《招标管理办法》执行以外的所有预购物品均由总经办、财务部和纪检部门采取每年年初邀请比选的方式,确定合适的供应商。邀请比选方案及比选文件报招标文件审查小组审查后报总经理审批。各部门需要办公用品价格较高、数量较大、品种较多的(如各种会议和大型活动),须填写《采购计划单》,经部门负责人、分管领导审批后,由总经办统一购置。
(二)购买的审批流程
公司各部门所需购置的办公用品第一类(办公家具)和第二类(办公设备),由各部门经办人填写《办公用品采购审批表》,经部门负责人、总经办主任、分管领导、总经理审批后,由总经办统一购置。
公司各部门所需购置的办公用品第三类(消耗品)和第四类(生活用品),由总经办采购员根据该类办公用品领用情况,每月填写《采购计划单》,经部门负责人、分管领导审批后,由总经办统一购置。
第四条、办公用品的领用
公司各部门所需购置的办公用品第一类(办公家具)和第二类(办公设备),领用部门填写《办公设备领用单》,办理领用手续后,方可领用。
公司各部门所需购置的办公用品第三类(消耗品)和第四类(生活用品),由各部门到总经办指定发放员处填写《办公用品领用单》,办理领用手续后,方可领用。
第五条、办公用品的日常维护和管理
1、使用部门和个人直接负责办公用品的日常保养、维护及管理。
2、办公用品登记入库后,管理员按物品种类、规格、等级、存放次序、分类放整齐,并按送货单序号和货单内容在办公用品收发存帐册上进行登记,管理员必须清楚地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与清扫,防止丢失、霉变、虫蚀、过期。
3、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挪作私用。
4、员工离职时,所在部门负责人对照员工办公用品领用台帐清收其所领办公用品。并经总经办核实、出具相关证明后,方可办理离职手续。
5、办公用品报废处理。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因使用期限到期,需要做报废注销时,使用人应提出办公用品报废申请,经部门负责人审核,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,使用人将报废办公用品交回总经办,由总经办会同财务部门办理报废注销手续。
6、凡属各部门员工内部共用的办公用品(如打印机、复印机等)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,丢失和人为损坏由部门负责人负责。
第六条、办公用品的采购要求
1、 参与物品采购的工作人员,不准收取供应商任何名目的“中介费”、“好处费”;不准在供应商处报销任何费用;不准损害公司利益,徇私舞弊,谋取不正当利益。
2、对违反规定的行为,公司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,对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赔偿,并按公司规定惩处。
第七条 本管理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
2014年9月1日


